社会的进化

今天,已不时兴将社会与进化这两个词连结在一起了。但在一百年之前,谈论社会进化不仅是一种时髦,而且是真正激动人心的事情。

民初的大闻人严复、蔡元培、鲁迅等,都曾是社会进化论的坚定信奉者。后来的主流社会理论,对于社会进化论的评价不佳,信仰社会进化论的人自然就少了。就连进化论本身,今天也备受质疑,再谈论社会进化,似乎不合时宜。而我却坚信,在唯意志论盛行的情况下,恰恰需要特别强调社会的进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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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竞争

谈论社会进化而不提及竞争,就不可能展开任何有价值的讨论。不消说,竞争是普遍存在的事实。不妨用一句话:竞争无处不在!但还得补充一句:竞争样式无奇不有!这样一来,要对竞争进行描述、概括与分类就困难了。不妨首先看一些特殊形式的社会竞争。

经济竞争 经济单元(个人或企业、经济组织)之间的竞争,大概是最普遍、最基本的社会竞争,它已受到充分的关注与研究,不必去细说它。经济单元共存于市场,竞争与合作一起构成市场的主要行为。但主要是竞争促成了优胜劣汰,因而实现经济效率的提升。今天,在经济领域,这一层意思似乎已成了陈词滥调;但观察类似的过程如何在其他领域发生,却依然是极有价值的研究课题,远未得到足够广泛的注意。

政治竞争 中国人首先想到的当然是阶级斗争;但政治竞争的含义要广泛得多,包括议会政治中的党派竞争、政治人物对于国家职位的竞争、政府部门之间的竞争、不同政策之间的竞争等等。这些竞争种类繁多,展现出多种不同层次,难以形成一个如同经济市场那样的政治市场。如果一定要使用政治市场这一术语,那么应限于市场主体大体对等的场合,例如围绕公务员录用与晋升的竞争市场。

科学竞争 这个概念或许太大了些,不如首先观察某个学科的学术竞争,这既包括学者之间的竞争,也包括学说、理论之间的竞争。这些竞争发生在凡夫俗子们难以仰视的科学殿堂之内,想象中似乎温文尔雅,实际上亦不免硝烟四起,只是局外人难窥内幕罢了。

文化竞争 这个题目也太大了,它至少包括了文学竞争、艺术竞争、语言竞争、时尚的竞争等等,这些都很贴近日常生活,不像政治竞争、科学竞争那样常常远离普通人的视野。例如,遍及全球的电影与电视的竞争、电子书与传统书的竞争、英语与法语的竞争等等,多时以来就是备受关注的话题。“文化市场”也已成为很流行的词汇。

制度竞争 这已经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竞争了,竞争主体,不是个体的人,而是各别的制度,例如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教育制度等等。同一类制度——例如政治制度——的竞争自然也形成某个市场,尽管并不流行“制度市场”一词。发生在20世纪的最惊心动魄的制度竞争,就是苏维埃制度与西方制度之间的竞争,它以后者获胜而告终,以致促使福山急于推出《历史的终结》一书,尽管许多人认为还言之过早。

思想竞争 这似乎远离常人的视野,但其规模、影响都非等闲。例如,哲学领域实证主义、存在主义、康德主义之间的竞争;政治思想领域自由主义、威权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竞争;经济思想上的凯恩斯主义、新自由主义、货币主义之间的竞争;艺术思想上的浪漫主义、现实主义、魔幻现实主义之间的竞争,等等。对于“思想市场”的存在及其与日俱增的重要性,人们怀有巨大的兴趣。

宗教竞争 只要看看欧洲的许多基督教堂已经悄悄改为清真寺,欧美各地不断传出白人改宗伊斯兰教的报道,你就知道宗教竞争有多激烈了。不过,人们的担心倒不在这里,而在于那些最狂热的教徒已不想仅仅静悄悄的竞争,转而主张真刀真枪的宗教战争了。

至于那些较少受人注意的另类竞争,例如生育竞争、迪斯尼的竞争、婚姻市场上的竞争、选美竞争等等,固然不无趣味,但其影响有限,就不去说了。

上面提到的这些竞争,尽管千差万别,但亦不失某些共性:

竞争总是在某个市场上进行,无论该市场是有形还是无形,也无论这样的市场存在是否被人注意到,是否有正式的名称流行。

只有性质与地位对等的角色之间,才可能发生竞争。例如,老板与雇员之间,官员与平民之间就不存在什么竞争。不妨说:

竞争得以展开总以存在某种程度的平等为前提。

无论竞争显得如何无序甚至野蛮,它还是遵循某种或强或弱的规则。正因为有一定规则在,竞争者对于其结局才多少有点评估能力。完全没有规则的竞争不可能维持下去。规则如同竞争本身一样,通常是社会演化的产物,很少是有意识的人为制定。

社会竞争当然很不同于生物竞争。但就竞争对象的对等性、竞争过程不受意识控制、竞争结局的极大随机性而言,社会竞争与生物竞争的类似性是明显的。正因为如此,两种竞争都导致类似的选择,就是很自然的。

社会选择

选择无疑是一个极具行为色彩的词,但如同生物进化中的自然选择一样,此处说到的社会选择,只是对一定社会过程的归纳,不一定涉及任何有意识的选择行为。

这样那样的社会选择,几乎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只是人们多半未加注意罢了。

今天,人们盯着影视屏幕如痴如狂,而曾经风行多年的皮影戏则无人问津。那是因为社会选择了电影、电视,而皮影戏就被淘汰了。

电话通讯就如吃饭穿衣一样,已成为人们每天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上邮局寄信则几乎绝迹。当然,这也是因为社会选择了电话而几乎淘汰了书信。

几乎所有的年轻夫妇,都至多要两个孩子,要多个孩子的人,简直被人视为怪物,至少在城市中是如此。可见,多生多育的观念、习俗已经或即将被淘汰。这一类的社会选择,只是我们面对的许许多多社会选择的一小部分。

社会选择怎样发生、完成,其机理如何呢?不妨看一个典型例子。

今天的城里人大概已注意到,越来越难碰到一个自产自销的卖菜者了。几乎所有的蔬菜都来自批发商,而批发商的蔬菜则来自农场(包括专业户)。当然,形成这种局面并非一日之功,它是一个长期竞争与选择的结果。

菜农之间的竞争已经持续多时了。一开始,这种竞争几乎是无意识的,大家都不过是以卖菜谋生而已,菜农不见得意识到别人抢了他的生意。一旦其中的某些人转动脑筋,扩大经营规模,办起蔬菜农场来,竞争意识就随着农场优势的逐渐显现而加剧了。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普通菜农越来越无利可图,最终就只有退出竞争了。选择农场的是消费者吗?消费者根本没见过这些供货者,他只要买到质价均可接受的菜,完全不考虑菜的来源。是政府选择的吗?,政府已经多年不过问吃菜的事了。是蔬菜市场的出资者选择的吗?他不太可能有这种兴趣。

实际上,完成这一选择的,不是任何特定个人,而是无意识的市场。市场虽然无意识,但这并不妨碍它服从规则,此中唯一的规则就是优胜劣汰!因此,选择就是优胜劣汰的结果。这一选择经历的时间可能很长,那是因为农场积聚优势需要时间。

让我们借这个例子归纳一下。社会选择的过程包括如下环节:

● 一定数量的竞争者共处于某个竞争市场中;
● 某个或某些竞争者因发生变异而获得优势,其他竞争者则处于劣势;
● 优势与劣势的积聚扩大着竞争者的差距,乃至优胜劣汰,最终劣势者出局。

描述这一过程的几个关键词是:竞争市场、变异、优胜劣汰。只要这些要素出现,无论其具体内容如何,就可能发生社会选择。这种社会选择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只是它们多半渺无声息,不被人觉察罢了。

不妨看一个少有人注意的例子。现在城市居民中,已少有依傍儿女养老的情况了。更多的老人宁可单独居住或者住进老年公寓。养老模式的这种巨大变化,当然不是突然出现的,也不是政府或某个机构——例如老年协会——规划的,而是在一个优胜劣汰的渐进过程中,实现了无意识的社会选择的结果。

此过程中的竞争市场,就是多种养老模式共存的局面;变异,就是离开儿女独居以及老年公寓的出现;优胜劣汰,就是与独立养老比较,依傍儿女显得越来越不受欢迎,因而这种情况越来越少,以致面临被淘汰的结局。

社会进化

社会选择在极其广泛的领域发挥作用,可能大至社会制度的更新,小至某个饮食习惯的改变。更新社会制度这样巨大的变化,当然会惊天动地;但更多的社会选择则仅仅在细微的程度上改变社会,且往往是“润物细无声”。不过,即使是社会的细微改变,长期积累的结果也会十分可观,以致若干年之后,你就会发现社会已变得几乎难以辨认,让你不免生出许多旧影难寻的感叹。

这就是社会进化!

本质上,社会进化是一个渐进过程,许多社会要素的进化往往缓慢得难以察觉。

社会进化通常是一个无意识过程,或者说一个自然过程。就此而言,它与生物界的进化并没有什么两样。强调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已经习惯于听取那些改造社会的豪言壮语,但那些气吞山河的社会改造工程,多半效果不佳,败绩累累,甚至带来滔天灾难。

在人类需要吸取的教训中,最重要的一个教训就是:绝对应轻言改造社会!社会之庞大与复杂,远非今天的人类智力所易洞察,更不宜任凭那些异想天开的狂人肆意摆布。在某些千载难逢的特殊机遇来临之际,有意识的人为干预固然可以显著改变历史进程;但在一般的情况下,人们最好少一点撬动天下的雄心,最好顺应自然的社会潮流,满足于为社会添砖加瓦。

社会最需要的是默默劳作的园丁,最危险的是那些动不动就意欲改天换地的枭雄。

社会进化未必是进步。我不知道该如何定义进步。从常识看来,进步应当含有向好的方向发展的意思。至于进化,本质上是一个中性词,几乎与“变化”无异。真的,没有人能够令人信服地判定或者证明,进化所带来的一切一定是好的。例如,市场经济取代自然经济,无疑造成了高得多的生产力,岂不很好;但高生产力正在加速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如何权衡这一两难选择,将引起人们的长久争论。

进化“优势”是相对的,更可能是暂时的,这都不是可以透彻讨论的问题。不管我们孜孜以求的一切,是否真的有至上的价值,我们终将倾听上天的命令,顺其自然地走下去,这或许是一种宿命吧。

依赖变异

前面已经注意到,社会选择过程不可缺少变异这一环节。唯有变异才产生新的因素,而这是竞争者拥有优势的唯一希望。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选择所选择的无非是变异!进而不妨说,社会进化的希望就在于变异。

鉴于此,期待社会进化的人们,就有责任保护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变异。这多半是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社会每天都在发生变异,但并非每个变异都是有益的。问题似乎很简单:扶持有益的变异,剔除有害的变异。但在多数情况下,人们没办法分辨出哪些变异是有益的。人类积长期的经验,得到的一条宝贵教训就是:不应排斥所有变异,除非它已被证明具有重大危害。这非常类似于维护生物进化的经验:不应排斥所有变种,除非它是已被证明为明显有害的变种。

维护变异以促进社会进化的思想,要在实践中获得广泛认同并非易事。在现实生活中,明显具有优势的变异恐怕是凤毛麟角,而不讨人喜欢乃至令人厌恶的变异,则往往比比皆是。弹指之间,你的周围会突然冒出一些十分陌生、光怪陆离的东西:形形色色的金融创新、新的交友方式、社交网站的弯弯道道、《非诚勿扰》的歪歪扭扭、网络上的“火星语言”,等等等等。你能一下子判断,它们是好是坏、有用无用?但至少没有证据表明,是什么洪水猛兽。不妨一概存以待察,想来也无大碍。这不正是现代社会中最恰当的一种取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