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学录---1

in #cn6 years ago

20181005

今日开始听法律课。

多年宿愿,终于行动!

民法听课笔记

一、概述

1、支配权

人格、身份、财产

赋予支配权:

例:汽车、生命、作品

直接支配、排他

绝对民事法律关系。静态。

2、请求权

正当变动保证

例:产品交换--羊--玉米,无主动产--抛弃的手机

赋于请求权

不正当变动校正--

例:汽车被他人占用、损毁

相对民事法律关系。动态

二、产生

1、民法规范

直接渊源--制定法、习惯法、法理

间接渊源--理论、政策、判例

2、客观事实

单一---出生、死亡、

多个---房屋变更

以下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好意施惠关系---

无偿约定、承诺

请人吃饭、相约旅游、叫醒起身、搭乘便车、代带物品、指路等

不构成合同关系

存在侵权责任,不得主张违约赔偿,可主张侵权赔偿。适当减少赔偿金额数量。

纯粹经济损失,不存在侵害民事权利,不存在接触约定的时间空间。

特殊--可要求赔偿

A、法律明确规定--证券欺诈

B、故意背离善良风俗

缔约过失损害

20181006

今天开始从头练习打字。基本功太差了,

虽然开始发帖已经三年正,但还基本不会盲打。

最基础的键盘键位练习,2分29秒,95%准确率,今天练了一小时,明天继续。

今天又牙疼,赶紧服药,前十天疼怕了。

每当学习时,总有困难。没困难,不稀罕,克而胜,才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