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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STEEM风云之:来龙去脉 (超长)

in #cn4 years ago

见仁见智吧,可以参考我开头说的那句话:

里边一些判断分析都是基于自己对STEEM以及相关事件的理解,立场也不一定正确,仅供大家参考吧。

另外,文章中提到,收购没公开之前,社区见证人大部分都是支持收购的,满怀期待的。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我也写了。

举例来讲,你我找十个人一起弄个公募基金,每人投入100W,1000W由我来管理。
然后我把管理权300W卖给了第三方,第三方不去好好经营这个基金,而是想把这1000W变现,赚取700W。

这时候剩余的8个人想办法在问题解决之前冻结这个资金,期待把事情理顺。

那么你还会要求保证收购人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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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举的例子,跟这个事情很像,但是有一个细节你没写出来,那就是法律文案。

你举得例子里,每一步操作都是有法律文案来保证执行的吧?如果每一步操作都有法律文案的话,那么最后的这个300w卖1000w的操作就不可能实现,因为这个操作肯定是受到合伙搞基金的时候的那个法律文案制约的。

在区块链的世界里,代码就相当于法律文案。

那么这次的事件里,最初的东西是属于公司的,这个所有节点都已经执行了代码,之后对于预挖的部分,人们有异议,但只有公司CEO的口头承诺,那么我认为这个资产就还是属于公司的。那么再之后,公司被别人收购了,那么我认为这个收购过程肯定是合法的,也就是有法律文案的,那么我认为这个收购的法律文案是建立在最初的基础上的,而不是最初的基础加上口头承诺的。

也就是整个的有效力的文案链条里,不包含口头承诺。

而现在大家去追讨一个口头承诺,这并不是一个合理的要求。换做我是收购Steem的人,我也不认这个!

见仁见智吧
我的水平比较低,只看到一些表面的东西,太深层次的东西,我的智商也理解不了:)

区块链是个全新的领域,不能用传统的观念来评论。我们讲代码是法律,社区共识也是法律。社区共识不可能都写在代码上。这些预挖的steem,当初有口头和视频承诺,这就是法律,就好比我们承认事实婚姻一样,不一定要有结婚证书

共识即代码即区块链的法律,只有让机器去执行法律,才算是去中心化。口头承诺不具备机器可执行性,所以在区块链上就是个屁。

关于你所说的婚姻的例子,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请注意,我加重的地方,“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那么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在判决过程中,完全是由法官根据各种证据链进行主观判断。

而区块链的意义就是把这种在执行过程中的人的主观判断给去掉啊。也就是说区块链实际是在制定共识的过程中,存在人的主观意识,一旦写成代码,之后的执行就全部都是客观的了。

所以,在区块链里面,口头承诺就是个屁。即使在现实生活里,也没有一个资本家会去相信一个口头承诺的,这是对自己口袋里的钱的不负责。

你的观点我有所保留,约定俗成也是一种社区法律,社区的基本要素是人,没有人的参与,要法律何用,区块链是加强了约定俗成并不是取而代之。

社区的基本要素是人,没有人的参与,要法律何用
你说的这个是法律的制定,而我强调的是法律的执行。

就像我上面说的,法律的制定是人的主观意识,而法律的实施需要的是客观。

就像这次的事件,口头承诺其实是人参与法律制定的讨论,并且已经达成了结论,但是 却没有形成法律条文(即代码),这就导致后期去执行这笔资产判定的时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也就没有办法客观的说这笔资金到底算是谁的。

至于区块链是不是要取代什么,我觉得这个是另外一个范畴的话题——到底是让机器冷冰冰的客观执行法律,还是让人+机器去主观+客观的执行法律。这个话题跟这个事件没什么关系,就不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