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黃金有罪(三)#2】質押與抵押的分別

事件涉及到內地十多家信託公司,由於多個信託計劃出現了問題,所以司法機構便開始調查,正常來說,假如我們向銀行借錢,有時候要向銀行作一些抵押作為還款保證,萬一還不了錢,銀行便會沒收我們的抵押品,抵押的物權仍然是屬於抵押人,不過這間公司卻是質押,違約後物權就完全轉移,因為信託計劃過了期,信託公司便有權處置它作為質押品的黃金。

經過檢測發現,那些黃金的質量和重量不符合保險單約定,並不是真金白銀,只是合金而已,最早發現的是東莞信託,在2月清點質押品的時候,發現金鳳所質押的黃金居然是假的,這件事震撼了整個中國信託界,之後陸陸續續其他信託公司都進行檢測,發現所有的黃金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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