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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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看到一条新闻,还挺有意思的。内容是一个19岁的女孩在父亲的公司做财务,一年多时间里挪用了公司1700万,用来打赏主播和买盲盒,居然一直没被发现。

事情败露后,她父亲联系那些主播,希望退还打赏金,却都遭到了拒绝。实在没办法,父亲只能把女儿告上法庭,指控她侵占公司财物,想以此为由追回这笔钱。

记者跟主播所在公司联系,对方表示让先找平台,称等司法介入后,该退的退、不该退的不退,等于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毕竟他们也无法判断资金来源。

按理说,巨额打赏本身就很不合理,各大平台居然没有设置打赏金额上限,比如每天限额500或1000元,这都很合理。可现实是,打赏上百万、上千万都可以,这就非常离谱了。

如果女孩还没满18岁,这笔钱还能通过未成年人退款追回,平台通常会退还。但她打赏时已经19岁,最终只能看法院怎么判。如果确实构成职务侵占罪,钱或许能追回一部分,但女儿就得坐牢了。对这个家庭来说,1700万显然不是个小数目。

我还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要给主播打赏这么多钱?主播在手机前跳跳舞,打赏几毛几块还算合情合理,超过10块钱我都觉得多。几万几十万地刷,要么是心智不够清醒,要么就是钱多得没处花。像这种挪用公款打赏的行为,实在让人无话可说。好在只是个例,还是希望能尽早出台规定,设置打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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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怕真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