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合約百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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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有出書夢,不管你是在網路上發表,還是在家裡頭自己埋頭苦幹振筆疾書,都希望自己認真寫下的大作有被出版社相中而出版的一天,當這一天真正到來的這一刻,面對送上門來的出版合約,大家是簽?還是不簽呢?

這不是廢話嗎?出版合約都送上門了還不簽?難不成頭殼壞掉了?

可若這份出版合約要求你賣斷你的所有版權?甚至包括你的筆名?這樣的合約,你簽還是不簽呢?當你簽下你的大名的那一刻開始,就代表著你將喪失某種東西,你的所有版權或是你的筆名。

在過去言情小說盛行的年代,大多數的出版社對作者的筆名都是控管的,有的是簽書出版之後幾年內不得用同筆名在其它出版社出書,有的是簽筆名賣斷,就是這個筆名只能在這家出版社使用,只要你在其它出版社,你就不能使用同筆名。

這樣的要求,對大多數不曾在言小出版社待過的人,都會感到非常的不可置信,心裡一定千百遍在心裡OS:怎麼會有這麼誇張的合約條款?這樣的合約有人會簽嗎?

答案是:當然有這樣的合約,它一直都存在。
答案是:當然有人會簽,不管是新人或舊人。

這就是為何大家在網路上常會看見一個作者有好幾個不同筆名的原因之一。